刑法上的累犯是什么意思?

  律师说法 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03-19

      十堰律师经常办理各类刑事案件,作为擅长刑事辩护的十堰律师事务所,我们具今天给大家解答一下,什么是刑法上的累犯:

       

我国刑法法律规则的立功分子,应当遭到对应的刑罚处分。不同的水平的刑罚则分为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和死刑等,其中,屡次立功或者说累犯则相对应更重的刑罚处分。那么,判过刑多长时间才算累犯呢?

1、判过刑多长时间才算累犯

(1)5年。我国《刑罚》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立功分子,5年内再次立功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称之为累犯。所以,假如被判处特别徒刑以下刑罚,或者立功距离时间超越5年的,都不再属于累犯的范畴。

(2)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。

1、普通累犯: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立功分子,刑罚执行终了或者赦免以后,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立功分子。

2、特殊累犯: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分,在刑罚执行终了或者赦免以后,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立功分子。

《刑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则: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立功分子,刑罚执行终了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分,但是差错立功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立功的除外。前款规则的期限,关于被假释的立功分子,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。

2、关于累犯怎样处分

对累犯的处分,我国法律规则,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分。即无论成立普通累犯,还是特别累犯,都必需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,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,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。

由上述详解能够晓得,不是一切在五年之内的立功,都会够成累犯。累犯需求满足两个条件,一是立功时间在5年内,二是前后所立功的量刑都必需到达有期徒刑以上刑罚。